輪班制的白塔生活,可是犧牲奉獻的,因為,它是服務業,我們又擔負著偉大的使命,醫院中,仍有許多病患需要照顧,怎可為了一己之私就留在家中呢?

尤其是,住得離醫院愈近的同事,通常,這天都是上班日的,雖然,我的醫院和家中是同一縣市,但是,卻是要從遙遠的東邊跑到另一側的西岸去上班,根本也沒有多近,長官卻會以某同事住另一縣市為由
(分明是偏愛),要調人出來上班,唉~~天知道,每天上下班我所花費的交通時間,可是比外縣市多很多耶!

對於這種犧牲奉獻,卻沒有相同回報的我,可不是一個善心人士,無法再繼續下去了,長官可以放颱風假(除了要值班的那位),都躲在家中避颱風,而身為基層人員的我,卻要冒著大風雨,自行到醫院上班,颱風天叫不到便當,只能自己想辦法解決,我覺得,這種苦差事,在剛踏入白塔的我,都不覺得苦,但是,在有了些社會歷練後的我,覺得事情不應該是這樣子的,最起碼,我們應該得到更合理的待遇:

1.颱風天上班應有合理的交通工具。
醫院應該維護工作人員的安全,可以搭計程車往返,且由醫院負擔計程車費。我們是醫院的資源財產,而非只是人力,為何不好好地珍惜你的財產呢?
2.颱風天提供膳食。
這也是合理的要求,工作人員以外食族居多,可這天便當店都休息,總不能要我們餓著肚子照顧病人吧!
3.要有颱風假。
以前不論是否上班或放假,都沒有所謂的颱風假的,現在雖然好一些,有上班的人可以補放颱風假,但,沒上班的人卻無法享有颱風假,分明是懲罰放假人員!
這麼說好了,因為是輪班制,所以假都是累積起來,以後再補休假的,試問,有那位行政員會苯到在颱風天補休假?沒有啊!他們都是放颱風假,改天再補休吧!所以,醫院等於是A了一天的假期!
舉個例子來說好了,星期一(7/28)放假是補上個星期六(7/26)的上班日所放的假,所以星期一是補星期六的休假(補休),可是,星期一是颱風天,也放了颱風假,所以我的補休是可以改天放假的,故,得出結論,不論上班或是放(補)假的人,皆可享有一天的颱風假才是!
4.有颱風津貼。
颱風天是沒有人願意出來上班的,只有我們這些乖巧的人員,不敢違抗,不得不出來,否則,我也可以說:我不舒服,要請病假!家裡淹水,無法上班等理由搪塞。我相信多了些津貼,會有人願意出來的,領導是要用"心"去關懷的!

以上,是我的見解,大家覺得合理嗎?

會那麼有感觸是因為在醫院上班的好友,又被調出來當救火隊了,想著以前的遭遇,對照現今在家中安然渡過颱風天,是以前的我所不敢奢求的,我只能說:還好,我已離開白塔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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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mnrcoi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