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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103年護理人員公開甄選

一、 錄取名額:正取10名,備取10名。(正取人員按成績高低順序分發,放棄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)
二、 工作地點:臺中市西屯區衛生所3名、臺中市豐原區衛生所1名、臺中市神岡區衛生所1名、本市各區衛生所(預估缺4名)、臺中市立仁愛之家1名。

資格條件: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專業及一般條件:
一、    專業條件:
(一)  國內外大學畢業,並從事護理相關之公共衛生、職業衛生、醫療院所、長期照護、學校衛生、衛生行政等工作經驗4年(含)以上者;或國內專科畢業,並從事護理相關之公共衛生、職業衛生、醫療院所、長期照護、衛生行政等工作經驗6年(含)以上者。[以護理師證書背面開(執)業登記動態戳章為憑或服務單位年資證明,年資採計至103年8月2日止。]
(二)  持有護理師證書,且護理師證書背面開(執)業登記至少3年(含)以上年資者。
二、    一般條件:
(一) 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形。
(二) 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(三)  山地或離島地區之公費生須服務完義務年資。

報名時間地點
一、報名日期:103年7月12日(星期六)及7月13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。
二、報名地點: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樓大廳。
地址: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,電話:(04)25265394分機5824,徐小姐。


報名費用及應繳資料:
報名時應繳交下列文件及報名費用(請使用本簡章所附表件並先行填妥;為維護自身權益,請備齊所有證件正本及影本,以憑資格條件審查,恕不接受補件,證件不齊者,不予受理):
一、    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2張(生活照不受理),背面請書寫姓名,分別黏貼於「報名履歷表」及「准考證」。
二、   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(影本請黏貼於「報名履歷表」,正本驗後發還)。
三、    報名應繳驗表件一覽表。
四、    報名履歷表(請黏貼相片、身分證影本並詳填及簽名)。
五、    准考證(請黏貼相片及書寫姓名)。
六、   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正本及正反面影本(正本驗後發還)。
七、    服務單位年資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(依學歷護理師證書開(執)業登記未達4年(含)或6年(含)以上者,應另提供服務單位年資證明,正本驗後發還)。
八、    中文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(正本驗後發還)。
九、    具原住民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(欲以原住民身分參加考試者需檢附,正本驗後發還)。
十、    切結書。
十一、  委託書(親自報名者免附);受委託人請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,驗後發還。
十二、  報名費:參加初試(筆試)者,收取新臺幣800元;進入複試(實作測驗)者,收取新臺幣800元。(完成報名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。)


初試(筆試):
1.      筆試時間:103年8月2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11時30分,第一節:上午9時至10時,第二節: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。
2.      筆試地點:國立豐原高級商業職業學校(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50號),試場分配表訂於103年7月28日公布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(http://www.health.taichung.gov.tw/)。
3.      試場於當日上午8時開放,依准考證號碼入座;陪考人員請至陪考休息室,勿於樓梯、教室及考場附近逗留。

複試(實作測驗)
1.      實作測驗時間:103年8月3日(星期日)上午10時至12時。
2.      實作測驗地點:中國醫藥大學暨附設醫院安康教學大樓5樓臨床技能訓練暨評量中心(臺中市北區育德路29號)。
3.      筆試錄取人員請於103年8月3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至10時,持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(仍在效期內之駕照、有照片之健保卡或護照亦可)至中國醫藥大學暨附設醫院安康教學大樓5樓臨床技能訓練暨評量中心報到,並繳交實作測驗費用800元以完成報到手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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